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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冬季) 属于专项保险,针对性强,保障程度较高。主要是对于被保险人指名的营业场所因火灾或爆炸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负责。 1、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载明的场所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因场所内发生火灾、爆炸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人身损害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2、责任限额:该保险产品的每人责任限额可在10万元-20万元之间选择,累计责任限额分为多个档次。除赔偿限额外,保险费还依据场所性质、营业面积、建筑物结构类型及防火设施情况等,设置了调整系数。 3、被保险人范围:凡是依法注册登记的下列企事业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包括工厂、办公楼等非开放性场所类,教育、医疗、文体类,宾馆、饭店类,商业、服务类,娱乐、餐饮类等。 |